西安住房公积金新政解读及冲还贷业务办理须知
- 发布时间:2016-06-19
- 来源: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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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房公积金新政解读
2015年03月24日
亮点一:个人提取,无需单位代办
“现在公积金提取业务直接面对职工,不再需要单位代办。递交的证明资料不再需要复印件,个人只需带齐证件材料,提取的公积金将会直接转入职工本人的银行卡,不再转入职工单位账户。
为了方便市民就近办理提取业务,新政策实施后,办理提取公积金的受理网点大幅增加至66个网点(65家银行网点及公积金管理中心)。见附件
亮点二:签约冲还贷,无需每年递交材料
“签约‘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之后,每月还款日,系统会自动从公积金账户查询划款,把提取和还贷两个动作一步完成。”不过,冲还贷业务只针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采用商业贷款及非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仍然是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
《细则》要求,偿还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在贷款系统中选择“公积金冲还贷”,并且只需在公积金贷款系统中办理一次性签约,即可开通此功能,以后可实现逐月自动扣划其个人账户公积金用于还贷,夫妻双方每月扣划额合计不超过月还本息和,且委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月缴存额的3倍余额。
以某人的情况为例,每个月需要偿还公积金贷款1872元,而他和妻子的公积金加起来是1500元,双方都签约冲还贷协议后,贷款银行每月在符合规定余额的条件下,会先从林浩的账户划转月还本息金额,不足部分扣林浩妻子账户,扣划后不足部分由借款人按月补齐。
亮点三:放宽租房提取条件
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需提供三份材料:单身职工提供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一年内出具的未婚证明(已婚者需要提供婚姻证明)、个人身份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
据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介绍,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方面,在个人账户保留三个月缴存额的情况下,提取额不超过本人年汇缴额的1/3,且最高不超过一万元。而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的,提取时除了提供上述三份材料外,还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在租金缴纳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租房者提取公积金均为每年提取一次。
针对为何要在账户中留存三个月缴存额这一问题,记者也咨询了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王立剑,他解释说:“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互助基金,需要资金沉淀,公积金购房贷款的回收周期一般较长,留存3个月的金额,可以用来满足职工购房贷款的资金需求,是项合理的规定。不过可以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的实际,适时调整留存期限。”
工作人员支招:提取公积金还需注意啥
首先,建议市民办理银行卡和公积金账户的关联签约业务。“这是提取公积金的前置条件,很多人办理到业务最后一个环节,却发现银行卡出问题,没有激活或是没有关联,只能把业务退回去重新办理。所以即便现在没有提取公积金的需求,最好也先办理关联业务,避免今后出现问题。
其次,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了解提取政策,如通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xazfgjj.gov.cn)查询,或拨打客服电话12329,提问时尽量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便客服人员做出准确解答。
第三,就近选择65家银行网点,具体信息可与相关委托银行联系,不必全部集中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12种情形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记者提醒广大市民,按照新的实施细则,符合以下12种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4、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6、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7、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11、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2、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非销户提取。
附: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受理网点 消息来源:2015年3月23日《山西日报》第10版
窗体顶端
可办理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网点
2015年02月17日 15:04 点击:[12595]
序 |
网点名称 |
提取业务经办网点地址 |
办公电话 |
1 |
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 |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九座花园一层 |
88353715
88353958 |
2 |
工行西安朱雀大街支行 |
西安市朱雀大街北段25号 |
87821071 |
3 |
工行西安南关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友谊东路432号 |
87897090 |
4 |
工行西安北大街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莲湖区西华门1号凯爱大厦A座2楼 |
87201012 |
5 |
工行西安土门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沣镐东路229号 |
68901702 |
6 |
工行西安解放路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解放路288号 |
87447066 |
7 |
工行西安韩森寨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91号 |
88132603 |
8 |
工行西安纺织城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纺织城正街555号 |
83510533 |
9 |
工行西安未央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莲湖区龙首北路西段7号 |
86235464 |
10 |
工行西安高新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1号工行高新支行 |
88266642 |
11 |
工行西安东大街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东大街347号 |
87280579 |
12 |
工行西安南大街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南大街50号 |
87609351 |
13 |
工行西安阎良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阎良区延安街15号 |
86202002 |
14 |
工行西安长安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长安区北长安街8号 |
85653986 |
15 |
工行西安户县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户县东大街9号 |
84812114 |
16 |
工行西安周至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周至县二曲镇中心东街11号 |
87111975 |
17 |
工行西安蓝田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蓝田县县门街甲字49号 |
82750673 |
18 |
工行西安太华路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太和路123号 |
89373813 |
19 |
工行西安临潼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西路89号 |
83439083 |
20 |
工行西安电子工业区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电子二路68号 |
88218109 |
21 |
建行西安长安路支行 |
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0号 |
87882632 |
22 |
建行西安莲湖路支行 |
西安市莲湖路35号 |
87217762 |
23 |
建行西安兴庆路支行 |
西安市兴庆路61号 |
83233270 |
24 |
建行西安洪庆路支行 |
西安市灞桥区田洪正街335号 |
83311575 |
25 |
建行西安劳动路支行 |
西安市劳动南路65号 |
84242300 |
26 |
建行西安旺座现代城支行 |
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中段王座现代城A座一楼 |
88785436 |
27 |
建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
西安市南广济街38号 |
87606649 |
28 |
建行西安南大街支行 |
西安市南大街15号 |
87289003 |
29 |
建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25号第五国际一层 |
86191061 |
30 |
建行西安曲江支行 |
西安市雁塔南路12号 |
85517107 |
31 |
建行西安新城支行 |
西安市南新街29号 |
87213489 |
32 |
建行西安和平路支行 |
西安市和平路101号 |
87416643 |
33 |
建行西安高陵县支行 |
西安市高陵县南街43号 |
86913004 |
34 |
建行西安阎良区支行 |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东路190号 |
86202755 |
35 |
建行西安临潼区支行 |
西安市临潼区人民北路7号 |
83818202 |
36 |
建行西安长安区支行 |
西安市长安区青年街2号 |
85292111 |
37 |
建行西安蓝田县支行 |
西安市蓝田县蓝新路96号 |
82723046 |
38 |
建行西安周至县支行 |
西安市周至县城中心街6号 |
87111899 |
39 |
建行西安户县支行 |
西安市户县东街35号 |
84811602 |
40 |
西安银行南大街支行 |
西安市南大街3号博水商务大厦南楼A座1、4层 |
87215011 |
41 |
西安银行新城广场支行 |
西安市东新街246号 |
87425915 |
42 |
西安银行营业部 |
西安市高新路60号 |
88992067 |
43 |
西安银行高新科技支行 |
西安市科技六路15号汇金国际大厦 |
88341893 |
44 |
西安银行星火路支行 |
西安市朱宏路3号陕西省统建管理办公室大楼1层北侧 |
86285677 |
45 |
西安银行长乐中路支行 |
西安市长乐中路9号 |
82511450 |
46 |
西安银行雁塔南路支行 |
西安市雁塔路南段96号 |
85537819 |
47 |
农行解放路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解放路108号 |
87442167 |
48 |
农行西大街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南广济街96号 |
87273302 |
49 |
农行高陵县鹿苑大道支行 |
西安市高陵县鹿苑大道北段天下荣郡一层 |
86927882 |
50 |
农行高新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高新路高科大厦1楼 |
88313794 |
51 |
农行纺一路支行营业室 |
西安市灞桥区纺东街316号 |
83517143 |
52 |
中国银行二环世纪星支行营业部 |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大厦一层 |
88360753 |
53 |
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 |
西安市东新街246号 |
87509214 |
54 |
浦发银行西安高新支行 |
西安市高新路51号 |
88316419 |
55 |
浦发银行西安未央路支行 |
西安市未央路130号 |
86562253 |
56 |
招商银行西安分行城东支行 |
西安市兴庆路98号 |
83225150 |
57 |
招商银行西安分行南大街支行 |
西安市南大街12号 |
87213738 |
58 |
交通银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
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85号 |
85393621 |
59 |
华夏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
西安市长安北路111号 |
85563637 |
60 |
中信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
西安市碑林区朱雀路中段1号 |
89320960 |
61 |
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南二环支行 |
西安市莲湖区南二环西段60号永安大厦一楼 |
88362801 |
62 |
浙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
西安市西大街311号 |
85761904 |
63 |
民生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
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西段78号民生银行大厦 |
88266088-8935 |
64 |
北京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
西安市和平路116号金鼎大厦一层 |
85766951 |
65 |
兴业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
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号旺座国际A座兴业银行 |
87482988-298110 |
66 |
恒丰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
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545号迈科星苑 |
63360086 |
西安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办理须知
2015年03月12日
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的规定,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即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业务办理方法如下:
一、办理对象
办理对象为偿还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
二、所需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配偶办理时还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或者下列证明之一(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同户的户口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号;
4.借款人的储蓄还款账户;
5.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
三、办理方式
1.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可以同时办理委托提取还贷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签订《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委托协议》;
2.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需要办理冲还贷的可在还款期间任何工作日时间前往其贷款银行网点申请签订《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委托协议》;
3.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签订过《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委托协议》的,如果需要终止,可在还款期间任何工作日时间前往贷款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终止协议》。
四、操作程序
选择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的,按《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规定,委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月缴存额的3倍余额。贷款银行操作以委托人账户为单位,逐个账户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各符合条件账户的提取额累加形成当期提取额度,只操作符合条件的账户;还款顺序为:先还逾期贷款罚息,再还逾期贷款利息,然后还逾期贷款本金,最后还本期应还贷款本息。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后,如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余额不满足条件,则不予操作冲还贷,直至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余额满足条件时,再次操作;扣划时间为每月的还款日。
操作时,贷款银行每月在符合规定余额的条件下,从委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划转月还本息金额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人账户可扣划金额小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本息金额的,扣划后不足部分由借款人按月补齐至还款账户。
如借款人配偶也签订冲还贷委托协议,扣划时按照优先扣划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足部分扣划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原则执行,扣划后仍不足部分由借款人按月补齐至还款账户。
借款职工申请提前还款时,如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余额满足提前偿还贷款本息条件,经审核同意后可使用冲还贷方式提前还款。
五、注意事项
1.当借款人或借款人配偶需要办理冲还贷业务时,借款人本人应当到场并签章。如借款合同中无该配偶信息时,暂不予受理配偶冲还贷签约。配偶可通过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进行柜面提现。
2.办理冲还贷业务时,如借款人或配偶任意一方不能到场时,可委托其配偶代为办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冲还贷委托书(见附表)。银行核对无误后予以办理并留存复印件及委托书。
3.借款人申请按月冲还贷款时,先签订冲还贷委托协议,然后银行信贷员在贷后管理界面的冲还贷登记页面进行操作。
4.当借款人申请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时,如需要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贷款额,借款人向贷款银行递交提前还款申请,并签订冲还贷委托协议,银行在贷后管理界面的贷款合同变更申请页面进行操作,在借款人或配偶支取金额处填写符合条件金额。
5.借款人应当随时关注公积金账户可扣划余额与还款账户余额,当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可扣划金额不足时,及时补充还款账户余额,保证还款日能正常扣划,防止发生逾期,带来不必要损失。
附表:
公积金冲还贷委托书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
前往贵中心代为办理公积金冲还贷委托业务事宜,委托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请予以接洽办理。
委托人(签章):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网络编辑:蔡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