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加强财政、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科技、环保等政策协调配合,把非经济性政策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强化政策统筹,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从词义上理解就是要坚持系统思维和协调理念,使宏观政策统一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事物及事物各要素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共同形成相互联系的整体和相互作用的系统。经济社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宏观政策也是一个复杂体系,不同政策可能更加侧重于某一特定对象;但它们作为一个整体,必须体现“一致性”,即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和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最终实现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
2023年以来,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但是进一步推动经济回升向好,仍然需要克服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较多、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等困难和挑战,这对宏观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在宏观治理层面确保各类政策及其工具形成合力,最大程度提升宏观政策调控的整体效果,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回升向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需要统筹协调经济政策与非经济政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社会发展“必须综合考虑政治和经济、现实和历史、物质和文化、发展和民生、资源和生态、国内和国际等多方面因素”。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第一次提出把非经济政策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意味着在出台经济、政治、社会等大类政策之前,要以是否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判断标准,进行综合性考量、全局性评估,防止各管一摊、相互掣肘,实现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比如,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有助于打造新型劳动者队伍,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大对金融领域“影子股东”“政商旋转门”和“逃逸式辞职”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查处力度,可以提高金融监管和治理能力,推动我国金融和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加强经济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够及时、充分地向市场传递政策意图,强化预期管理,增强信心和底气,进而与宏观调控政策同频共振,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有力支撑。总的来说,宏观政策出台要注意统筹兼顾多个领域和多重目标,避免顾此失彼,甚至相互对冲。
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需要统筹协调大类政策中的分项政策。以经济政策为例,各种政策在政策目标、传导机制、作用时间等方面也存在差异,有时需要不同政策同向发力,强化政策效果,有时要求政策之间相互补位,缓解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在宏观经济学中,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搭配一直是讨论的重点,并形成“双松”“双紧”“一松一紧”等不同组合的政策主张,以期实现相应的政策目标。当前,我国经济恢复处于关键时期,需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在化债进度、补充银行资本、政府债券发行等方面,加强二者的配合,达到“1+1>2”的效果。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的双支柱调控框架,在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同时,通过宏观审慎政策加强金融监管,稳定金融体系,降低金融风险,对货币政策产生助力,确保多元政策形成积极合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需要统筹协调同种政策中的不同政策工具。即便是同一经济政策,为了实现政策目标,也有不同的政策工具可供选择。就财政政策而言,扩大支出和减免税费都能够起到增加总需求的作用,因此要组合使用影响财政收支的各种政策工具,比如专项债、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及财政贴息、税费优惠等,使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有力、提质增效。就货币政策来说,数量型政策工具和价格型政策工具、总量性政策工具和结构性政策工具各有特点、各具优势,应该合理搭配。一方面,保证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同经济增长和价格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另一方面,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流向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转型、普惠微小、数字经济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使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精准有效。
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还要处理好三对关系。
一是长期和短期的关系。随着发展条件和发展环境的变化,经济社会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也会发生变化,宏观政策的重点、方向、力度和节奏必须适时调整,实现动态一致性。要协调好我国发展的远景目标和阶段性任务,强化宏观政策的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努力在更长时间轴上确保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
二是整体和局部的关系。不同政策通过合理搭配和组合使用,可能比任何单一政策具有更好的效果,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些政策的制定往往归属不同的政府部门,如果每个部门仅根据自身目标制定政策,不考虑对其他部门产生的影响,那么政策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因此,必须协调好部门利益和整体利益,避免出现分头管理、边界不清、相互推诿、协调不顺的现象。此外,我国地区发展差距仍然客观存在,制定政策不能搞“一刀切”,需要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等一般性要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地区制定差异化政策,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形成中央与地方政策的叠加效应和放大功能。
三是国内和国外的关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基点。宏观政策要着力补上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短板弱项,确保国民经济循环畅通,通过提升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形成对全球资源要素的引力场,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打造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新优势。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同时,要警惕和应对某些发达国家经济政策负面外溢效应对我国造成的不利影响,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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