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公务出差出行方式的说明
- 发布时间:2019-09-05
- 来源:中共西安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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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结合《西安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厉俭节约、精打细算、“过紧日子”的原则,现就我校公务出差出行方式作如下说明:
一、出行方式主要为高铁、动车(二等座)、火车硬席(硬座、硬卧)、平台车、自驾车等(不包括出租小汽车),一般不安排乘坐飞机。
二、如遇以下情况之一,3人以内(含)经财务基建处负责人审核、分管财务副校长审批同意(3人以上常务副校长审批)可乘飞机经济舱。
1、乘坐火车或高铁时长8小时以上者;
2、年龄较大(50岁以上)的教授、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
3、因身体原因又确实需要出差的;
4、出差经费从本人课题经费中列支者;
5、其他特殊情况。
三、公务出差(含教学、科研调研等活动)必须事前填写出差审批表,并经相关领导同意方可出行,无出差审批表者,一律不予报销。
四、出差过程中,擅自更改乘坐方式或者变更座位等次,所产生费用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一律不予报销。
五、机票必须在政府采购网站购买。
财务基建处
2019年9月2日
[网络编辑:蔡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