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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推进“行政效能革命”补齐民生短板工作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18-01-18
  • 来源:西安日报

    为确保将《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加快补齐“十大短板”工作方案》(市办发〔2017〕11号)中有关“行政效能革命”工作的8项具体任务落到实处,精准弥补民生短板,破解民生难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效能革命”的决定》(市发〔2017〕8号)明确的任务分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化中、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政务生态系统,为推进大西安建设,加快追赶超越步伐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来检验成效;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促进机关行政效能提高;坚持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坚持立足具体、优化服务,把破解办事难题与提高服务质量结合起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人民群众对改革成果的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

  坚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实时动态更新,明晰投资负面清单,改革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统筹建设涵盖相关职能部门、覆盖市、区县(开发区)、镇(街)、村(社区)四级的西安政务服务网,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成效,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加快推进网上审批服务,通过让数据“多跑路”,换取群众和企业少跑路甚至不跑路。2017年底前,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及各部门公布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数必须达到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的70%以上,到2021年达到85%以上。

  四、工作任务

  (一)持续推进权力清单“瘦身”

  1.及时做好中省及我市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认真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市级相关部门要做好业务培训、资料移交等工作,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做好承接管理工作,确保各项行政事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对市级部门下放自贸区103项市级行政管理事权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了解,针对各自贸片区的工作需求,加大审批事项下放的研究力度,提高审批事项下放的精准度和协同性,以满足各自贸片区差异化的试点工作需要。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市商务局(市自贸办)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按照中、省时限要求完成

  2.梳理公布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梳理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项目名称,统一办事指南,统一审查细则。各部门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行使职权,将各项政务服务事项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以实施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报市政务服务中心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对《目录清单》中的各项政务服务事项,各部门不得擅自取消、下放和调整。确需调整的,严格按程序,报市审改办、市法制办审核后,予以调整并报市政务中心备案。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工作环节和需提交的材料,精减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和盖章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提高网上审批办结率,健全问责机制,提高办事效率。

  牵头单位:市编办牵头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市法制办负责合法性审核,市政务中心牵头编制办事指南、审查细则等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6月

  (二)继续促进责任清单“强身”

  3.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根据省审改办“关于省级各部门的抽查摇号系统要将本系统市县两级对口业务部门的双随机抽查事项一并纳入其中,实现一个行业一个随机摇号软件,市县两级直接使用”的要求,市级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省级对口部门的工作对接,加强对各区县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要积极督促所属部门与市级部门对接,确保全部应用“双随机”抽查摇号系统。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的覆盖率。及时推送抽查结果,将“双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体系,全面公开随机抽查结果。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市编办、市工信委、市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按照省级对口部门要求,负责本部门本行业双随机抽查工作,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6月

  4.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调整审批职能。市级职能部门在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内设机构和不增加领导职数的前提下,以撤并内设机构、加挂行政审批处牌子和派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审批窗口集中办理等形式,提高部门行政审批职能的集中度,根据归并职能后的变化,遵循“规范程序、提高效率、方便办事、利于控制”的原则,推进审批流程的再造,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的环节、步骤和程序,提升行政服务效能。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8年6月

  5.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改革。在莲湖区、灞桥区、高新区、经开区、浐灞生态区和国际港务区六个区、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实施方案》,做好机构设置、人员划转、职能职责调整等组织实施工作。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审改办)、市法制办

  责任单位:莲湖区、灞桥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浐灞生态区和国际港务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间:2018年6月

  (三)细化明晰投资负面清单

  6.各区县政府根据本地资源禀赋条件和现有产业情况,具体负责拟定本地区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根据本区域产业规划、区域资源特点拟定本地区的投资负面清单。市秦岭办负责根据本区域产业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区域资源特点拟定秦岭北麓保护区的企业投资负面清单。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投资委牵头,市商务局配合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秦岭办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7.做好企业投资负面清单与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衔接。制定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要与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相衔接,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中对市场主体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限制性措施,原则上都要纳入负面清单。今后,国务院、省、市决定取消、新设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直接与之衔接。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投资委牵头,市商务局配合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秦岭办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8.做好企业投资负面清单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衔接。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明确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专门针对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的另行规定),在限制准入类清单中直接引用,不再逐条列出。企业投资负面清单与修订后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直接衔接。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投资委牵头,市商务局配合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秦岭办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9.做好企业投资负面清单与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事项的衔接。对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经审查后分类纳入禁止类清单和限制类清单。有关部门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修订和国务院文件清理等情况,及时对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做出相应调整。其中,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投资委牵头,市商务局配合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秦岭办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10.按照负面清单管理要求,对各类建设开发活动特别是产业发展行为,以及各类生态系统变化、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实施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负面清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偏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投资委牵头,市商务局、市环保局配合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秦岭办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11.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对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和市秦岭办负面清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实施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投资委牵头,市商务局配合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秦岭办

  完成时间:2018年12月

  (四)深入改革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12.严格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对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加快修订和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设立期限,建立专项资金定期退出机制,确保一项专项资金有一个管理办法。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编制严格按照清单目录制管理,未纳入目录不予安排财政资金,无资金管理办法不予安排财政资金。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主管部门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13.加强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市级各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快开展2018年专项资金项目征集、评审论证、项目入库等前期筹备工作,加大财政项目库储备,促进“钱等项目”向“项目等钱”转变,不断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到位率,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主管部门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14.根据财权与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加大转移支付改革力度,提高一般转移支付比重。清理现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加快转移支付资金从审批制向备案制过渡,支持区县统筹使用财政资金。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级各主管部门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五)全面提升优化西安政务服务网

  15.建设全市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加强与省政务公开办、省信息中心的沟通,建成符合省上要求,栏目设置规范、界面风格统一、双向链接畅通、用户体验基本一致的市、区县(开发区)两级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牵头,市编办、市法制办配合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18年6月

  16.建设统一用户注册和认证体系。运用身份证认证、手机验证、第三方支付认证、组织机构代码验证等手段,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实名认证,基本实现“一地注册、各地互认”。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牵头,市公安局、市工商局配合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间: 2018年6月

  17.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避免线上线下政务服务平台“两张皮”、不同地区和部门现有平台无法交互等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18年6月

  18.建设政务服务事项办件信息库。将市级部门、区县、开发区办理事项的办件基本信息、过程信息(含过程文档)、结果信息(含批文、证照)等电子数据,通过数据交换逐级汇总至市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最终形成覆盖全市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件信息库。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18年6月

  19.开展市级部门政务信息系统自查清理。市级各部门就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等,形成自查报告。同时,提出本部门清理整合的信息系统清单和接入市级共享平台的信息系统清单;提出需要其他部门提供共享的信息资源需求。

  牵头单位:市电子政务办、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政务中心、市财政局配合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间: 2018年6月

  20.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市级各部门、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依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发改高技〔2017〕1272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编制完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所掌握信息资源,摸清数据底数,明确可共享的信息资源。

  牵头单位:市电子政务办、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政务中心配合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18年6月

  21.整合市级业务办理系统。对现有市级部门业务办理系统进行分类、分批次逐步进行清理整合。各部门原则上应将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对以内设机构名义存在的独立政务信息系统原则上必须整合。整合后按标准要求分别接入电子政务内网或电子政务外网的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部门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依托省、市级电子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初步提供公民、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的相关基本信息,同时逐步扩大信息共享内容,完善基础信息资源库的覆盖范围和相关数据标准,优化便捷共享查询方式。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政务中心配合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18年6月

  22.建设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推进与省、市级部门统建系统数据对接和各类业务办理系统整合,建设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身份互信、证照互用、业务协同,实现就近办理、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牵头,市工信委配合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18年6月

  23.建设电子证照库。整合各业务办理系统的基础数据,实现涵盖工商、公安、税务、社保、民政、卫生、质监、环保等相关领域的电子证照库,依托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对外满足企业与群众需求,对内便捷政府单位的证照管理、信息复用和安全性鉴别。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牵头,市政务中心配合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18年6月

  24.建设“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加强审批中介机构管理,打破垄断,引入审批中介服务竞争机制,建立中介服务信息公开、服务评价、监督管理等制度,进一步提升中介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18年3月

  25.加强物流配套管理。充分利用现有成熟第三方物流服务,实现申请材料和办理结果的传递交接,提供便捷化服务。依托第三方建立统一的物流服务系统,并与网上支付对接,实现网上支付与物流对账,物流传递包括申请材料递送、审批结果递送。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牵头,市邮政管理局配合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

  完成时间: 2018年3月

  26. 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利用电子监察平台加强内部监督,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组织开展政务服务评估评价,注重评价考核结果运用,以评价考核为手段促进市级各部门、区县(开发区)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政务中心牵头,市考核办配合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18年3月

  27.政务云平台基础设施建设。依托云计算服务供应商、电信运营商,建成电子政务云平台二期,为西安政务服务网提供基础设施共享服务,并逐步将市级各部门相关系统迁移至政务云平台。建立完善西安政务服务网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完成政务云平台三期项目方案。

  牵头单位:市电子政务办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18年3月

  28.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借鉴浙江、贵州等地做法,研究制定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电子证照和电子材料合法性等方面法规制度,起草《西安市公共数据和电子政务管理办法》,为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供法律制度保障。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市电子政务办牵头,市政务中心、市法制办配合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 2018年6月

  29.加速推进“12345市民热线”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按照《西安12345市民热线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整合各类非应急服务热线,优化“12345”服务热线功能,打造“7×24”小时全天候综合服务平台。强化服务意识,当好“店小二”,提供“五星级”服务。

  牵头单位:市电子政务办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17年12月

  (六)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30.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增加各级政府“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的数量,各级“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本级事项总数的85%。提高马上办和网上办事项比例;探索建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工作机制;推行联办事项“一件事跑一次”。

  牵头部门:市行革办、市政务中心

  参与部门:市级各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31.政务中心全面扩容提升。扩大现有各级中心的办公面积,新市政务中心(市民之家)建成并投入使用;区县级政务中心全部达到二级标准以上。提升政务中心的功能,除因保密原因不宜进驻中心办理的事项外,各级凡是与群众生活生产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各级中心集中办理,实现群众到政府办事只进一个门。

  牵头部门:市政府办公厅

  参与部门:市政务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32.全面实施政务服务标准化战略。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审改办、国家标准委以及陕西省关于政务服务标准化方面有关要求,建立西安市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完成制定西安市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推进方案。以标准化促进政务服务科学化、规范化。明确政务服务事项的要素标准、流程标准、裁量标准、服务方式标准等。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培育标准化服务品牌。

  牵头部门:市政务中心、市质监局

  参与部门: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制定西安市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推进方案;2019年底前,基本建立西安市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2020年底前,全面实施西安市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

  33.优化审批流程和服务方式。优化投资项目开工前的报建审批流程, 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全部取消;对审批机关通过征求部门意见或者后续监管能够解决的,实行审批承诺制;建立容缺审批、多评合一、联合审批等工作机制,推进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健全完善行政审批代办服务机制,建立市、区县(开发区)、镇(街)三级代办服务体系,为群众企业在政府办事提供代办服务。

  牵头部门:市政务中心

  参与部门: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推进“行政效能革命”、补齐民生短板,既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现实需要,也是提高政务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加快追赶超越步伐的实际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补短板的重大决策上来,站在全局的高度提高担当意识,立足具体工作为群众办好每一个事项。

  (二)充分发挥牵头职责。市行政效能革命领导小组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发挥牵头带动作用,建立人员相对固定的工作机构,带头执行并全程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扎实推进任务落实。新明确的6方面33项任务(见附件)是对《西安市开展“行政效能革命”工作方案》(市办字〔2017〕49号)的补充和修订,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及市级相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分头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并于每月23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行革办。

  (四)严密组织考核问责。为建立考核倒逼机制,市行革办将补齐民生短板“行政效能革命”工作各项具体任务全部纳入月度考核范围,并按照《西安市行政效能革命月度考核实施办法》(市行革办发〔2017〕9号),对全市13个区县、西咸新区、7个开发区“行政效能革命”工作进行逐月考核排名,对考核连续排名靠后的单位移交市监察局实施责任追究。

[网络编辑:蔡慧]